推进“区管校聘”教师流动政策促进南沙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3-1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2014年国家教育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提出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20153月,广东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此背景推动下,20188月广州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正式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区结合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区管校聘”,以实现教师交流轮岗,促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发展201812月南沙区以“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南沙区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加强教师统筹管理,推进区管校聘改革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区管校聘教师流动政策有利于实现区内师资力量的均衡分配,同时也有助于解决目前择校热问题,是对传统教师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变革,因此必须顶层设计,综合考虑,相互权衡,才能保证它沿着正确的方向稳妥前进。

一、存在问题

(一)教师资源分布不均衡

目前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硬件设施建设基本同步、条件相当,各学校各区域的不均衡和差异主要表现在软件即教师资源的不均衡上。首先,全区多数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突出,中心城区中小学教师缺编严重。例如金洲小学教师缺编27人(后期聘任19位临聘教师)。其次,骨干教师和名教师相对集中在中心城区学校,导致优质师资资源失衡。第三,有些学校连续十几年都没青年教师入职或流动,致使学校教师平均年龄偏大。例如南沙岭东职业学校10年没进过“新”教师,全校教师平均年龄44岁。而有些新建学校因都是新入职的青年教师,致使学校教师总体年龄又偏年轻。例如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小学全校教师46平均年龄26岁。

 

(二)“区管校聘”政策实施存在困难

为打破教师流动的政策壁垒,真正促进教师在区域内科学合理有序地流动,省、市、区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指导意见应运而生。但在基层实施过程中困境重重、举步维艰,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协调层面难度较大。《意见》中要求“各级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在具体实施中,区教育部门要对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区财政部门要对教师交流轮岗提供经费支持,区人力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教师交流轮岗给予政策支持,区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等等。目前南沙区级各职能部门尚未形成成熟的联动,区域统筹功能缺失,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行政力度不强、行政协调难。二是学校管理层面难以落实。区管校聘中管用分离与学校自主管理矛盾凸显,校长只有岗位使用权,一方面与现代学校制度所倡导的学校自主管理、校长负责制存在矛盾,另一方面学校保护主义本位思想严重,不愿将本校骨干教师拿出来进行交流。三是教师个人层面态度不够积极。实“区管校聘”是从教育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但对教师个体而言他们更关注个体发展需求,更希望自己能始终在一个优质的平台上获得全面发展。教师对于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使命意识缺乏,教师权益缺乏保障,参与积极性偏低,因此对待交流态度消极。


二、建议

“区管校聘”作为一项新的制度选择和制度创新,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南沙区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治本之策。为此建议:

(一)做好顶层设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赋予教育行政部门的财权和(编制)事权

义务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区管校聘管理改革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建议由区委区政府主导成立区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育、编制、财政、人社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各部门在工作推进上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其中区教育局为实施区管校聘教育改革的主力军,相关政策的制定和人员流动的推进由教育局来完成。充分赋予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人事编制权、经费预算和使用权以及教师资源包括编制的调配权,为其履行职责提供资金和人力保障。

(二)完善“区管校聘”相关政策制度,切实保障教师权益

建议在南沙区“四部门”联动机制的保障下,由区教育局着手制定和完善“区管校聘”相关政策及制度,特别是激励补偿机制。首先,要设立专项资金作为流动教师的津贴补助,除评优、职称晋升进行倾斜外,还要制定交通补贴、城乡补贴等人性化制度。其次,要建立教师流动社保体系,例如为交流教师解决子女入学问题等。实施前期可考虑赋予流动教师子女在区域内任何一所学校申请就读的选择权,以此提高教师交流热情。并进一步细化“区管校聘”管理措施,形成教师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第三,建立“区管校聘”评估制度,将监督责任落实到部门,避免出现落实不力情况。第四,及时报道交流教师的工作业绩以及推进“区管校聘”的新进展,增强教师对“区管校聘”制度的认同感、责任感以及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实行片区流动,依据实情逐步有序落实区管校聘

依据南沙区区域面积大的特点,在区教育局主导下制定教师流动的实施细则,包括对地域片区的划分、各片区教师编制数以及学科教师数量等,先在适合学校和适合流动人员开展小范围“片区流动”试行,待时机成熟后期再面向全区全面铺开。首先,从制定流动方案开始,可以从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中,挑选出熟悉教育政策、处理问题能力较强的教师参与区教师流动政策方案的起草。其次,可借助网络平台向教师征求对草案的意见,对参与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一定的信息反馈,提高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另外,针对争议较多的条款进行修改,确保教师流动政策制定的高质量化。

(四)落实学校枢纽功能,发挥校长、骨干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

学校是实施流动细则的基层单位,要加强学校管理功能、发挥学校的枢纽作用,确保流动机制里有一定比例的骨干教师、优秀校长的流动,发挥校长、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首先,优先考虑优质学校任职满两个聘期的校长、副校长参与分期分批交流轮换。其次,区内优质学校可设置不少于5%的岗位用于教师跨校自主竞聘参与交流,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分批进行交流轮岗。同时考虑在偏远或薄弱农村学校特设中、高级职称岗位,通过激励政策引导城区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跨校竞聘。第三,流出学校和流入学校之间要做好教师对接工作,切实帮助教师尽快融入新单位。第四,流动教师的绩效考核和年终考核在流入学校一并进行,同步实施管理并给与政策支持。

   总之,区管校聘背景下稳步推进区域教师流动,是促南沙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南沙深化新时代教师管理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让我们团结一致,为南沙践行“适合的教育”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