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粤港澳合作构建多层级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3-11

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健康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起重大作用的整体思路。

2018112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决定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部署进一步发展养老产业、推进医养结合,提高老有所养质量。会议指出,适应庞大老年群体多样化多层次养老需求,促进养老服务增加供给、改善质量,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扩大就业、提升服务业水平。

广州市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港澳居民在粤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办法,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的财政补助和社保待遇,突出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合作。

当前,南沙区正进一步扩大对港澳服务业开放,推动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同时探索制定便利港澳居民在南沙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南沙与港澳地区的深度合作和融合。南沙区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为抓手,引领广州市探索建设包括面向港澳居民的综合社区和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更有利于南沙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打造粤港澳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先行区,让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更有温度。

、存在问题

(一)养老机构服务供给不足。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公布数据显示,南沙区共有养老机构10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家、民办养老机构0家,农村敬老院9家),均为中、小型机构;共有养老机构床位1195张,南沙区的机构数和床位数均为全市最少,分别仅占全市的5.3%2.2%。南沙区存在公热民冷问题,没有民办养老机构,服务只能满足基本需求,无法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服务,不利于市场的充分竞争和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仍然存在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现象,养老机构总量满足不了需求和养老院利用率不高的矛盾亟待改善。

(二)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足。我区各镇及街道均按要求设置社区居家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助餐配餐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但相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内容多样性不够,最多只能满足基本需求,未能满足个性化、多元化需求;同时大部分新建住宅小区均未配建居家养老公共服务设施。

(三)养老服务政策供给不足。《关于南沙区养老院开放非本区户籍老年人轮候通道的实施细则》对非南沙户籍老年人来说门槛较高,未能涵盖在南沙工作多年退休的港澳人士,以及在南沙工作的港澳籍人士的直系家属。据了解,原在内地工作的香港籍退休人员返港后轮候排队多年也难进香港政府安老院。解决港澳籍人才及长期在南沙工作港澳退休人士的后顾之忧,不仅利于共建宜居优质的生活圈,更利于促进人才等创新资源要素在南沙集聚。

(四)医疗资源供给不足。虽然南沙区已经引进的中山附一、广东省中医院等一批“三甲”医院,且不久将会建成,南沙的医疗服务水平可以满足南沙区本地居民的医疗需求。但是,考虑到南沙区是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更要放眼未来,着眼服务于整个粤港澳大湾区,高端医疗资源在未来一段时间仍显不足,尤其是需进一步推行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解决医保对接门槛高、专业性人才缺乏等问题。

 

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推动“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模式。即由政府提供养老机构用地,引入社会资本进行运营,突破养老机构用地瓶颈,降低运营成本,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使养老服务收费平民化。应当以全面覆盖为原则,加快南沙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力争尽快达到国家“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40张”的目标,力图满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养老需求,体现公平性和普惠性。

(二)多层次多元化加大养老服务供给。2019年伊始,民政部印发的一号文件,明确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对养老市场而言,这将是一股“源泉活水”。众所周知,目前养老企业很难找到盈利模式,所以我区应顺势利导,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提供政策层面、资金层面的支持以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全面发展;也可学习市场化程度更高的长三角地区,引入有先进理念的高端外资养老机构、护理服务机构,这样就可以满足各个层次的养老需求,并且可以提升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以及向全社会提供更加差异化、个性化、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构建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协助配套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业体系。

(三)完善养老机构建设的相关政策。一是明确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居住区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并设立设施标准。二是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设施布局,增加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三是修改《关于南沙区养老院开放非本区户籍老年人轮候通道的实施细则》,将港澳籍人才及长期在南沙工作港澳退休人士等纳入轮候通道。

   (四)推动粤港澳医养合作深度融合。依托中央政府支持港澳在大湾区开办医院、学校、健康养老中心等具体项目的背景下,积极引入港澳一流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以独资、合资或者合作等方式设置医疗机构,提供更完善的医疗配套设施。比如引进香港大学现代化管理模式的港大深圳医院,就深受在内地居住的港人欢迎。探索医疗资格互认,逐步放宽港澳医护人员到南沙执业条件及年限,推动粤港澳医疗数据对接,推动完善港澳居民在穗跨境就医政策、港澳特区政府提供的医疗补贴可以在内地医院使用等措施。加速养老服务与医保的对接,建立有效的医院与养老机构对接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