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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征集

广州南沙区大岗镇东流村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征询意见公示

来源: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日期:2019-03-25 14:48:00【浏览字号: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对大岗镇东流村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根据《行政许可法》、 《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调整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 30天

  公示期限: 2019年03月26日至2019年04月24日

  申请单位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用地位置:

  片区范围东至东平路、南至北流路、西至村界、北至大岗沥,面积为49. 52公顷,涉及 《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000301-B、0D0301-C、000303、000309单元。全面改造范围为村权属用地,面积

  16. 70公顷。

  申请调整内容:

  一 、用地布局调整

  1. 村庄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2. 取消沿大岗沥南侧沿街商业带,调整为居住用地,沿滨江界面建设住宅底层商业。

  3. 地块000301010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

  4. 修改地块D00301049, 地块D00301051中间道路走向,形成0D0301049-1完整地块,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兼容新型产业用地(MO)和商业用地(B1)。

  5. 地块000301049-1西侧和顺德交界处,增加界河水域用地和水域旁绿地。

  6. 大岗沥滨水绿地根据现状及总规三区四线控制为防护绿地;调整原规划街头绿地000301014至滨江三角地块,街头绿地面积不减小。

  二、用地整体指标

  三、道路交通调整

  1. 新堤路:根据交通影响评价 ,新堤路 (灵岗路-东平路)红线宽度由15m调整为26m。由千高压走廊铁塔现状,调整新堤路线位。

  2. 南部支路:由于南部权属,将原有支路改为接西南侧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不变,保证地块000301049-1的完整。

  3. 新增支路:增加地块000301003南侧支路。

  4. 社会停车场:取消地块000301012社会停车场用地,改为居住用地。原规划停车场用地面积4027m,按35m2/车位,原规划设置115车位。公共停车需求通过地块D00301024、地块D00301028配建地面对外停车场(不小千115车位)方式解决。

  5.公交首末站:在地块000301049-1增加2000m 公交首末站1处。

  四、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1. 东流新村进行微改造,地块DD0301026内原规划设施卫生服务站、文化室,调整至地块DD0301015。

  2. 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增加配套设施,包括:社区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再生资源回收点、垃圾回收站等各1处。

  3. 幼儿园、托儿所合建,在地块D00301012独立占地建设12班幼儿园1所。

  4. 地块DD0301010新增24班小学1处,解决片区策划范围所有居住人口小学需求。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修改内容,不涉及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针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邮政编码: 511455。

  2)网上反馈意见:

  请登陆查询网址,在对应公示图下方直接发表意见。

  3)反馈意见邮箱: nsqgxb@163. com。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南沙区大岗镇东流村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字样。

  3. 有效反馈意见期: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公示公布施行办法》,公示结束后5天内均可提出意见。信函反馈意见邮戳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 一 天,网上反馈意见时间不应超过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 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可在查询网址直接填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 一 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查询网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www. gzlpc.gov.cn)、南沙区政府网站(WWW. gzns. 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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