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岗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大岗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大岗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于2007年,定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北流村,2007年获得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穗(番)环管影[2007]356号文的批复,2011年通过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原批复建设2条宰线,日屠宰生猪250头。广州南沙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建设大岗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扩建项目,扩建后日屠宰生猪900头。
二、环境影响因素
1、水污染因素:包括生活污水及工艺废水。
2、大气污染因素:打毛机以柴油加热热水,产生柴油燃烧废气;猪仓、固体废物暂存区、屠宰间会产生恶臭污染物。
3、固体废物:包括粪便、毛、蹄壳、骨渣、碎肉渣、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不合格的肉脏、废速测卡、废水油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
4、噪声:包括打毛机噪声及生猪嘶叫声。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工艺废水经过隔油隔渣+厌氧+缺氧+好氧处理后达标排入大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柴油燃烧废气经过收集后由烟囱引至楼面有组织排放;场址内合理车间布局、规范固体废物存放减轻臭气产生、加强场区通风、加强卫生管理、加强绿化等以减轻恶臭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猪粪便定期清理外售有关单位发酵堆肥,毛、蹄壳、骨渣、碎肉渣产生当日清理交由有关单位制作饲料,不合格生猪或病死猪、不合格肉脏产生当日交由指定单位卫生处理,废水油渣产生当日交由有关单位作饲料,废速测卡、生活垃圾、污泥产生当日及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场区各功能区,并且合理安排劳动制度、制定作业操作规程、场区周边加强绿化,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经环保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南沙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20-84669913 传真: 020-84669913 邮编:511470 电子邮箱:121806710 @qq.com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北流路四巷10号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传真:020-83363613 邮编:510000 电子邮件:3061811398@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食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