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窝头生猪定点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鱼窝头生猪定点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鱼窝头生猪定点屠宰场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鱼窝头太石村,厂区占地面积612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扩建后项目共有员工40人,共设生猪屠宰生产线5条,年屠宰生猪约55万头,日屠宰量1500头。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扩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1)废气
待宰栏、屠宰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站恶臭。
(2)废水
屠宰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3)噪声
污水处理站内的泵房和鼓风机房的噪声、车间生产设备、运输噪声和待宰栏猪叫声等。
(4)固废
猪粪便、屠宰废弃物,污水处理站隔渣、污泥,生活垃圾以及病死猪等。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屠宰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东涌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最终排入骝岗水道。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通过对待宰栏、屠宰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站等恶臭源采取加强通风、对污水处理站臭味发生源加盖处理等措施,尽量减少臭味,根据实测结果可知,项目扩建后厂界恶臭污染物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的二级标准表1、表2各限值要求。说明,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对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震措施,再经自然衰减,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对猪粪便、屠宰废弃物,污水处理站隔渣、污泥,生活垃圾以及病死猪等分类处理后,不会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周围环境能维持目标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配套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使项目运营时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在此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3798088065
传真:020-84669913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鱼窝头太石村
电子邮箱:121806710@qq.com
邮政编码:511473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3535204242
电子邮件:676696436@163.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工业路550号
邮政编码:350002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食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