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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19-01-25 14:34:00【浏览字号:

  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穗南发改项目[2018]577号)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和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名称: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PPP实施机构及EPC建设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905384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3543324、15917482283

  电子邮件:moshangcao5@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投诉电话:020-84986210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位于广州南沙区东涌镇,约6平方公里,东至东部干线(待建),南至广深港客运专线,西至京珠高速,北至沙湾水道。本项目紧邻广深港客运专线,部分市政道路涉铁施工。整个区块的工程项目总投资1640586.27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1214981.18 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约222994.46 万元,预备费约134532.02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68078.61 万元。建设内容分为A 、B、 C三部分,其中:

  1、A部分(即EPC部分)采用财政资金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筹措部分,总投资约848542.15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57983.6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约116608.01 万元,预备费约73950.53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0万元。

  其中,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完成后继续由项目公司运营维护,采用市场化运作提高基础设施及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部分的总投资约612772.79 万元;由政府直接投资,全无运营维护属性或不适宜采用市场化运营,建设完成后即交由政府有关部门部分的总投资额约235769.36 万元。

  2、B部分(为PPP部分中除庆盛人工智能孵化器及配套工程外的其他部分)采用社会资本投资,总投资约718499.2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511730.98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约84344.83万元,预备费约57809.91万元,建设期利息为64613.49万元。项目公司由政府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比例:政府出资代表出资比例为35%,中标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65%,由项目公司进行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3、C部分为本项目中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2019NGY-1)使用权出让,出让地块规划指标:

  地块编码为2019NGY-1;用地性质为地块一为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地块二为新兴产业园综合用地MO(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地块编号

宗地坐落

土地用途

宗地面积(平方米)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含地下)

出让起始价(万元)

投标担保(万元)

人民币

2019NGY-1

南沙区庆盛片区横六路以南,纵三路以西,横五路以北(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地块一: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

地块二:新兴产业园综合用地MO

总用地面积14308.2平方米,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为4978.7平方米,地块二用地面积9329.5平方米

地块一:9957.4平方米

地块二:37318平方米

地块一≤2.0,地块二≤4.0

13715

2743

  (二)主要工作内容:

  1、A部分(即EPC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负责场地平整、 茂丰路等33条市政道路、茂丰路一号大桥等47条桥梁、电力隧道、水闸及泵站、新建2所学校、城市绿地系统工程;建设工程具体内容最终以经批准的控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2、B、C部分:

  (1) B部分(为PPP部分中除庆盛人工智能孵化器及配套工程外的其他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庆盛大道等5条主干路合计8.78km,新建桥涵 14 座、新建综合管廊4条、官坦涌等7条河涌整治及修复、新建河涌2条、文体中心、3座垃圾转运站等工程;建设工程具体内容最终以经批准的控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2) C部分为PPP部分中的庆盛人工智能孵化器及配套工程,由项目公司实施、自行负责、自负盈亏,负责C部分的开发建设,运营工作。

  3、包括A部分新建项目(除场地平整、学校、水闸及泵站外)和B部分新建项目的运营维护服务,以及由招标人委托的已有存量项目纳入运营维护范围(以下简称“A+B”部分运营维护);

  4、负责项目范围内的B部分、C部分内容投资成本所需资金,包括应承担的实体工程建设的相关成本和费用、工程前期及其他服务类项目费用、项目管理费及融资成本等所需资金筹集及支付;

  5、项目公司进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以满足政府招商项目落地需求;同时,社会资本协助政府做好区块整体产业导入工作;配合本区域的片区开发策划、营销和推介、产业导入等;

  6、土地出让(C部分)的其他条件:

  (1)其中国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部分包括地块一、地块二两宗用地,地块一要求中标人自持不低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40%,自持年限不低于五年;地块二要求办公和新兴产业用房永久自持部分不低于相应用途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并遵守南沙区新兴产业园相关政策文件。

  (2)国有经营性用地出让部分项目须引入新一代信息技术或人工智能或数据服务或智能科技或创新创业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或引进世界500强下属企业或世界500强参股企业。

  (3)项目需在场地交付后12个月内开工,3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三)、建设及合作期:

  1、A部分建设期:60个月(跨年度6年,2019-2024年);

  2、B部分合作期:合作期锁定25年,包括60个月建设期(2019-2024年),20年运营维护期(2024-2044年,运营维护期20年锁定)。

  3、C部分合作期:25年(锁定,2019-2044年),25年后项目公司自主经营。

  五、招标范围

  本次由中标人承担本项目全部内容的组织实施,招标范围为:

  1、A部分招标范围:由工程总承包方负责A部分内容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协助相关报批、报建等工作。

  2、B部分招标范围:由社会资本方及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B部分内容的前期及服务类项目(包括环评、勘察、设计、监测检测等)、投融资、建设、“A+B”部分涉及的运营维护、片区开发策划、营销和推介、产业导入等工作。

  3、C部分:本项目中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2019NGY-1)使用权出让。

  4、具体工程范围以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届时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5、本项目按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则实施,所有审批程序须按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概、预、结算均须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评审(C部分的预算、结算除外);本项目的所有融资计划必须报请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予以实施。

  六、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2月22日

  注明: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同时接受报名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如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地点:投标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2月1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公休日除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报名资料并办理报名手续,待确定正式投标人后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或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办理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附件,非联合体形式参与不需提供)。

  (4)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八、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5)《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报名,仅由联合体牵头方在报名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注:

  (1)以上(1)-(4)项资料各准备一份,(5)项资料准备二份。

  (2)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提供的部分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需联合体各方提供。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对投标人要求具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能力(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具体资质要求如下:

  1、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需满足要求。

  2、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被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联合体各方满足要求。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近三年须为盈利状态,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自成立之日起一直处于连续盈利状态;

  (2)投标人2017年的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

  (3)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自成立之日起一直满足本条件。

  (4)投标人2017年的资产负债率<80%。

  注:

  (1)上述要求,均以投标人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财务报表数据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2)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上述要求。

  4、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5、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承接(包括已竣工或在建)过一项合同额超过100亿元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BT、BOT、EPC、PPP、施工总承包等模式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业绩是指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综合管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注:

  (1)已竣工业绩以完工时间为准;在建项目的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合同协议书生效日期为准。

  (2)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联合体牵头方符合要求。

  (3)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合同协议书无法反映上述合同时间、工期、项目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因素,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核实。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中标的,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指联合体牵头方)应为该业绩中的联合体牵头方,该业绩的合同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方,如合同中未明确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方的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或业主证明。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有效资质: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能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是联合体承担施工职责任意一方的在职人员。

  7、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属建筑业企业(包括施工、勘察设计等各相关建筑服务类企业)的,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属非建筑业企业的,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8、南沙区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9、允许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8家,且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注:

  (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并在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

  (2)非联合体形式参与,不需审查此项。

  10、广东省外注册的承担施工职责、勘察职责及设计职责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信息登记,并能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查询。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且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勘察职责、设计职责的成员为广东省外的注册单位,则该单位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1、投标申请人已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填写并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12、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距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且查询结果应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13、投标人凡出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14、投标人承诺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贷、转让或募集资金;

  15、投标人已按规定缴纳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投标保证金。

  16、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该地块。

  17、投标人已按要求进行报名登记。

  九、土地出让的投标保证金

  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投标保证金,具体以2019NGY-1地块的资格预审公告相关要求为准。

  (1)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需提交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有效凭证。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2743万元。

  (2)申请人须在2019年 2 月 18 日16:00前将该投标保证金足额支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的时间为准。如申请人汇入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时间前未能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则无投标资格。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后,持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有效凭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确认。

  (3)汇款或转账的银行及账号:

  户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收款人账号:44001420314059667788 咨询电话:28866000-4-0

  注: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土地竞买保证金汇款格式说明》。申请人与交款单位须为同一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交款单位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禁止由其他单位代缴投标保证金。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投标申请人应当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2019年 2月19日上午 10时—12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部分资格审查书面资料,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只需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或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只需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只需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递交)。

  2、投标申请人应当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2019年 2 月 22 日上午 8:30时— 9:00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A+B”部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或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递交)。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完成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后另行通知,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39053848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行政中心E栋5楼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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