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8-10-17 10:01:00【浏览字号:大中小】
穗南市质监个催字﹝2018﹞第 03 号
当事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合然美容店等1429户(名单附后)
经查,当事人在本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因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且长期不从事经营活动,在原登记经营场所查无下落,未向本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规定,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登记机关陈述、申辩或者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逾期将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催办公告(共1429户)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7日
(联系人:李婉,联系电话:3468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