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区)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已按程序审批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南沙开发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广州南沙开发区投资贸易促进局、广州南沙开发区口岸工作办公室反映。
附件: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
广州南沙开发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广州南沙开发区投资贸易促进局
广州南沙开发区口岸工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NS022018002穗南开工科信〔2017〕14号(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