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日期:2017-12-08 15:23:30【浏览字号:大中小】
事项名称 |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申报、申请 | 基本编码 | 1100243000 | 实施层级 | 市、区 |
子项名称 |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申报、申请 | 实施主体 | 区残联人联合会 | ||
实施依据 | 《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职业培训扶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穗残联〔2010〕6号)第二条、第三条 、第十三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培训,是指以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促进残疾人就业为目的的职业能力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 职业能力培训包括残疾人的职业适应性训练、在岗培训、定向岗位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是指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为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组织开展的培训。本办法中特指以考取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和培训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为目的的培训。 创业培训是指向愿意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提供相关知识与技能,并颁发相应证书的培训。 |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不涉及收费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