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来源: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日期:2017-12-08 16:52:09【浏览字号:

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换)领 基本编码 1100240000 实施层级 市、区
子项名称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换)领 实施主体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实施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 4号)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三条 事业单位遗失或者损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换)领。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遗失或者损毁严重无法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的公告,收回未遗失或者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者副本,补发使用新的证书号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损毁较轻可以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收回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发使用原证书号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备注

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188bet注册 所有

传真:86-20-8498664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ICP备案号:粤ICP备10041711号-3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