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日期:2017-12-08 16:14:53【浏览字号:大中小】
事项名称 | 流动人员居住证核发 | 基本编码 | 1110045000 | 实施层级 | 区 |
子项名称 | 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回执 | 实施主体 | 区来穗局 | ||
实施依据 | 1、《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2010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修正) 第六条 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受国土房管、公安、计划生育、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集中办理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户口或暂住证登记、计划生育管理、税收征管相关工作。 2、《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修正) |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不涉及收费 | ||
备注 | 受公安部门委托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