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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来源: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日期:2017-12-08 16:52:13【浏览字号:

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 基本编码 1190141000 实施层级
子项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 实施主体 区卫生计生局
实施依据 1.《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 扶助对象是:我省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需年满49周岁。 2.《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备注 拟纳入市区统一标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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