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1-02-08【浏览字号:大中小】-
我局对田梦实举报广州大奥劳务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设立登记一案,依法作出《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穗南市监撤登字〔2021〕1004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登记机关应将撤销(不予撤销)登记决定送达冒名登记的公司及被冒用人。在调查过程中已发现公司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可以直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该公司。”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六十日。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
穗南市监撤登字〔2021〕1004号
当事人:广州大奥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QTXJ0Q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81号南沙万达广场自编B3栋620房A08(仅限办公用途)
经查,广州大奥劳务有限公司在2017年7月21日办理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其股东、监事系冒用田梦实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以上事实,有申请人田梦实提交的《被冒用身份证注册登记举报登记处理申请表》、《承诺书》等材料予以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局作出决定如下:
撤销广州大奥劳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办理的公司设立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188bet注册 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95号港口大厦一楼,电话:020-39050121,39910148)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8号,电话:020-37890836)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公告(穗南市监撤登字〔2021〕100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