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南)文罚字〔2015〕第01号 |
案件名称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当事人 | 广州市大井城娱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吴志杰 |
主要违法事实 | 2015年3月25日,当事人经营的家乐迪KTV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构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四十条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之规定。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15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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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广州市大井城娱乐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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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广州市大井城娱乐有限公司)
来源:南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2日 09: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