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印发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2012〕16号)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附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再次延续实施穗府〔2012〕16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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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再次延续实施穗府〔2012〕16号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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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再次延续实施穗府〔2012〕16号文件的通知
来源:珠江街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3日 10:09:48
关于转发《印发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2012〕16号)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附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再次延续实施穗府〔2012〕16号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