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黄阁镇纪委于2018年11月20日作出了《关于给予张志发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张志发已不适宜履行大井经济联合社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相关法规,经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研究同意,今天的党员大会表决审议通过了《暂停张志发履行职务决定书》。
此次大会,体现了大井村党支部在重大问题事项中发挥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了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在大井村的整顿工作中得到落实。全体党员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上级党委及党组织的决定,保证了大会圆满成功。(中共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委员会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大井村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