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s106042017003094 分类: 电子政务 ; 政府工作报告;其他
发布机构: 南沙区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21日
名  称: 南沙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南沙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

来源:南沙区城市管理局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1日 10:34:36

  为贯彻落实“公开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工作,现将我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沙区城管局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4大项(7个子项)、备案事项2项(2个子项)。2016年,共办理行政审批案件27宗(其中受理25宗,不予受理2宗)、备案案件39宗,全部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无一超期办理或投诉案件。

  

行政许可事项

职权名称

子项名称

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

  建筑废弃物处置(运输)核准

  建筑废弃物处置(消纳)核准

  建筑废弃物置(排放)核准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处置服务许可

  城市陆域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服务行政许可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

  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备案事项

职权名称

子项名称

 经营性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码头备案

  经营性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码头备案

 

 燃气便民服务部备案

 

  燃气便民服务部备案

 

  二、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及实施情况

  (一)市级管理权限承接到位。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放第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经营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码头备案”等市级管理权限下放到南沙自贸区,区城管局根据工作职责主动承接市级下放的管理权限,及时公开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大力开展宣传指引工作,工作衔接实施到位。

  (二)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贯彻落实“依法审批、服务为民、缩短时限、提升服务”的办事原则,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改进服务质量,主要情况如下:

  1.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自贸区外)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缩减率达85%;

  2.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自贸区外)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缩减率达50%;

  3.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缩减率达80%;

  4.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自贸区内)、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自贸区内)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齐全、符合条件,承诺当场办结,现场制证发证。

  (三)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79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区城管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筑废弃物运输合同鉴定材料,改由区城管局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合同鉴定及咨询;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检验检查报告,改由区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车辆检测,申请人无须承担车辆检测费用。

  三、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情况

  (一)推行“一窗式”政务服务。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改革实施,区城管局所有的行政审批及备案事项均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由综合窗口统一收件、送达文书证件等,集中管理、提高效能,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

  (二)实现全流程网上审批。区城管局使用2个网络审批系统(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业务审批系统、南沙区综合政务服务信息平台),严格规定办理期限,实现全程网上审批办理与记录,接受区监察系统的监督;2016年,区城管局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100%,网上办结率达100%。同时,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的办理结果均在南沙区城管局网站上予以公开,做到行政高效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实行事项标准化管理。区城管局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研究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及申请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时动态管理。对所有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实行标准化及动态管理,完成审批清单和样本范本标准化工作,明晰所有网办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南沙区城管局网站上予以公开,做到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制式表格等可通过网络清晰查询及下载。

  四、推进机制建立情况

  (一)落实派员进驻制度。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为保障“后台分类审批”的高效性,区城管局安排一名公务员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制作“审批专用章”和“备案专用章”,授权其当场办理所有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审批事项、当场办理备案事项,同时提供咨询服务、审查受理申请等。具体流程: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前台驻点工作人员受理--局经办工作人员审查勘验报局领导批示--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送达文书。

  (二)加强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对照“证照分离”,制定事中事后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证照分离”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经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已正式印发实施。同时采取发证、监管“双同时”的办法,在行政审批发证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获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二是购买社会服务,有效解决了管理部门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例如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对全区的燃气企业的人员情况、燃气设施、消防安全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燃气事故处置情况、投诉处理情况等进行检查。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开展检查整改工作。例如2016年多次对燃气企业、燃气设施的运行情况、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区城管局及第三方检查机构合计对辖内燃气经营企业及其附属燃气设施开展了5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发出整改通知书35份,收到整改报告35份,发现安全隐患230项,提出整改意见227项,已整改隐患222项。

  五、创新方式情况

  积极推进南沙自贸区“证照分离”后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工作,深化审批改革,推动便民服务。为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优势,按照南沙区的统一工作部署,2016年11月15日起,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范围内,区城管局的3项行政审批事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制定我局实施方案,建立独立登记台账,按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文本》等动态调整文件,确保改革任务按时高效落实。

  同时,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确定事项申请所需的关键性核心材料,每个事项不得超过3件;申请人已提交全部关键核心材料的,应当场核准,并允许申请人在7个工作日内补齐其他材料。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进驻人员和综合窗口人员的培训教育,及时传达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定期组织集中授课培训,理论结合实际,实践中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以“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为突破口,组织开展审批前服务指引,可由审批人员指导燃气企业准备各项申请材料,提前介入提供服务,将审批关口前移。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更多的审批事项,集中进行“审批”前服务,将服务的功课做细做优做足,让企业满意,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

  (三)推进政务电子证照信息化建设,积极联系上级部门、区政务办完成审批系统和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签发,逐步应用政务电子证照替代纸质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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