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粤安监〔2014〕44号)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现将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经营网点共29家(全部为爆竹经营专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凡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无证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执法部门将依法严处。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经营安全。
三、区安全监管局投诉举报电话13922125522。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2018年度南沙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情况表.xls
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监管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