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下放取消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16〕第142号)以及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规范海域使用权续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穗海规字〔2018〕1号)相关规定,经南沙区人民政府批准,对现已不再纳入海域管理的6个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权进行注销,现公告如下:
序号 |
用海单位及项目名称 |
是否已成功续期 |
原国海证 |
1 |
番禺南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南沙蒲州海堤护岸工程 |
否,已不在海域管理范围内 |
34401002 |
2 |
广州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
否,已不在海域管理范围内 |
34401011 |
3 |
南沙区先进油库 |
否,已不在海域管理范围内 |
34401034 |
4 |
广州市番禺区灵山造船厂船坞 |
否,已不在海域管理范围内 |
034401010 |
5 |
广州市番禺区灵山番航船舶修造厂船坞 |
否,已不在海域管理范围内 |
034401005 |
6 |
广州市番禺裕丰钢铁有限公司 |
否,已不在海域管理范围内 |
034401007 |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