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s13002016001110 分类: 电子政务;文秘工作 ;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发文日期: 2016年08月11日
名  称: 南沙区农林局职责
文  号: 主 题 词:


南沙区农林局职责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1日 08:59:06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林业、海洋渔业、园林绿化、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区委、区政府拟订有关政策和措施,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二)拟订农业、林业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利用规划、海洋产业与渔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园林绿化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农业综合项目生产规划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引导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落实农业生产各项措施。负责全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种植和禽畜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等;组织实施对本区区域内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等。

(四)根据农村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问题,开展农村调研工作,当好区委、区政府在涉农方面的参谋。组织实施农业、林政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五)监督管理国家和省授权的海域使用,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按规定实施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实施辖区内的海域巡航、监视、监督管理,行使海洋监察、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六)负责组织本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督促各部门及应尽义务的公民履行义务植树。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年度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城市维护费计划,并按照下达的资金计划,统筹管理,合理使用资金。监督检查下属各单位城市维护费的使用。

(七)负责组织审核区内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质监、施工及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组织对道路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八)负责区辖内绿化带、公共绿化广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设施维护计划的编报、实施、管理等。

(九)负责区辖内牲畜屠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屠宰场监督管理、私宰执法等。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 © 版权归188bet注册 所有

传真:86-20-8498664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ICP备案号:粤ICP备10041711号-3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