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教育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人民政府(教育局)网站http://www.funviraly.com/xxgk/ns04/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沙区教育局,34684338。
一 概 述
2017年,南沙区教育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协调、监督下,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深入推进188bet老虎机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责任到位。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我局全面、准确、有效地开展,区教育局成立了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亲自抓,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校(园)长为具体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教育局党政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公开的日常工作,还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各科室、学校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及时按要求上报信息,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从而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切实保障政府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制度规范
区教育局制定并颁布了《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原则、信息发布和公开的形式、审批程序和工作纪律;教育系统新闻发言人,统一负责涉及教育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发布和回应,与公众实现顺畅高效的沟通;加强了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及程序,每公开一条信息,由科室(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同意后,才能报送发布。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教育局)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4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7条;3.动态类信息 96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 202条; 5.财政预决算信息2 条;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 24条;7.其他信息18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52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48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 0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30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 0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教育局)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当面申请13宗,占88%;网上申请3宗,占19%;信函申请0宗,占0%,传真申请0宗,占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88%属招生类信息,1%属工程建设类信息,其余是涉及教师资格认定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6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37.5%,主要涉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录取人数、积分录取线,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报名、被录取的详细情况及变更情况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6.25%,主要涉及公办学校学位信息。
“不予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31.25%。主要是因为不属于申请人自身生活特殊需要的信息,不符合本机关信息公开的范围;
“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总数的18.6%。主要是因为系统数据实时更新无法统计;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6.25%,主要是因为相关资料非由我局制作存档;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教育局)2017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为0元。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教育局)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0宗,占 0%;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 1宗,占100%;其他情形0 宗,占0 %。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0宗,占 0%;确认违法的 0宗,占0 %;其他情形0宗,占0%。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南沙区教育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南沙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推动各科室的政务宣传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2018年,南沙区教育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省、市、区教育等信息网站报送更多优质信息;三是充分发挥咨询、信访室及南沙区政府网、区教育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功能,为基层单位和群众提供业务办理、政策咨询等服务;四是加强对区属学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