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s104002018003467 分类: 其他 ; 其他;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 区工科信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名  称: 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数据资源及应用场景开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穗南工科信〔2018〕21号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数据资源及应用场景开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工科信局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9日 08:45:10

各有关单位:

  《广州南沙数据资源及应用场景开放工作方案》已经南沙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8年6月19日

 

  广州南沙数据资源及应用场景开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IAB产业的战略部署,通过依法适度开放政府数据资源,促进人工智能企业开展应用示范,推动南沙区打造全球人工智能产业新高地,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若干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文件为指导,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对社会开放的工作,充分释放数据资源价值,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创造便利条件。

  (二) 基本原则。

  1.保障数据安全。以保障数据安全作为数据开放工作的根本原则,在执行过程中严格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时充分考虑数据的知识产权和数据归属人权益。

  2.提高数据使用效率。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数据的使用效率,整体布局,推动数据共享共用,减少数据的重复采集和多头采集,降低社会总体成本。

  3.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为目标。政府牵头统筹、兼顾企业实际需求,通过释放数据价值,提升企业技术成果成熟度,加速企业成果商品化和应用推广。

  (三) 操作规范

  1. 统一标准规范。注重数据和通用业务的统一,积极对接兼容省市总体数据标准,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认共享。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确保政务信息有序开放、共享、使用。

  2. 统一需求管理。梳理区内企业分散、独立的的信息需求,在统一数据标准的基础上,统筹规划数据开放建设。

  3. 统一备案管理。实施数据开放备案管理制度,统一跟踪管理接入数据开放平台的企业。

  4. 统一安全审查。开展常态化的数据开放安全审查,加强对政务信息的开放的安全监督,避免政务信息误用、滥用。

  二、 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通过创新制度、优化管理、合理利用大数据处理技术,初步建设成一个覆盖全区、需求导向,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实现首批数据面向企业开放使用,开展实施若干人工智能重大示范应用项目,为我区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 工作任务

  (一) 建立数据开放制度。建立完善统筹推进数据开放的规章制度,落实数据开放的日常联络和沟通机制。(工科信局负责)

  (二) 编制全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基于全区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开展可开放的数据资源梳理和分类分级工作,编制全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并对目录进行分类分密级。按照公共数据开放有关要求结合区人工智能企业的数据需求,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将数据向区内企业开放共享。推进企业监管、市场监管、质量安全、节能降耗、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财税金融、旅游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立项与核准等社会治理和交通运输、社保就业、环境保护、医疗健康、教育、文化、旅游、城建住房、科技创新、食品药品、气象服务、地理空间等民生服务重点领域的政府数据开放。5月底前完成。(工科信局牵头,区各数据提供部门配合)

  (三) 开展区内人工智能企业情况调研。根据投促局提供的南沙区人工智能企业清单,工科信局牵头制定详细调研计划,开展我区人工智能企业产品和项目现状、数据需求等情况的调研。5月底前完成。(工科信局牵头,投促局配合)

  (四) 梳理数据开放依据和处理标准。区工科信局统筹梳理区内相关企业的数据开放及应用场景需求,会同区法制办、区保密局、区网信办及区内相关数据归属部门研究制订分类数据脱敏、加密规则。6月底前完成。(工科信局牵头,区法制办、区保密局、区网信办、区各数据提供部门配合)

  (五) 推进数据开放平台建设,健全开放接口。根据调研结果,基于区公共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构建全区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区工科信局委托专业数据处理机构统一对数据进行数据清洗、分类和脱敏处理,以各人工智能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开发数据开放接口。7月底完成。(工科信局负责)

  (六) 数据移交企业使用。工科信局、相关数据提供单位与企业联合签订数据开放使用和数据保密协议,企业承诺在协议规定范围内合法地使用数据,并接受区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区工科信局根据企业签订的数据开放协议,对不同的企业,分配各自的用户账号和秘钥,开放不同范围的政务数据。根据数据的密级分类,通过无条件接口推送、根据查询请求返回结论,限定场所开放、限制对指定设备开放、限定对指定人员开放等手段控制数据的开放。8月底前完成。(工科信局牵头,区各数据提供部门配合)

  (七) 数据使用监督管理。区工科信局定期对企业的政务数据使用情况进行评估,积极引导企业合理、合法、高效地利用政务数据创造价值,提高企业效益。企业一旦被查出违法使用数据行为,工科信局应及时中止与该企业的数据开放合作,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工科信局负责)

  (八) 组织实施人工智能重大示范应用专项。遴选10个重大项目,支持本地人工智能企业或机构积极参与交通、环保、公共安全、社会管理、教育、医疗、港口、政务、社区等重点领域建设,推动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放公共示范应用场景进行人工智能示范应用,提升政府决策、安全防控水平以及社会管理的能力。10月底前完成。(工科信牵头,口岸办、国土规划局、建设和交通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政务办配合)

  (九) 成立数据运营公司。发挥国企的监管优势,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与民营企业合作开展数据运营,提升政府数据及其衍生数据的使用效率,加强相关数据的规范化管理。11月底前完成。(工科信局、区国资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十) 加强安全保障。提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的网络安全意识,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的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风险评估,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在数据开放给企业使用前,制定完善的数据审核流程,确定数据开放的程度和范围并经区保密局审查后按规定开放。(工科信局牵头,区保密局配合)

  四、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区实施数据资源和应用场景开放的统筹协调机构,小组成员部门在小组的统筹安排下,按照责任分工和进度节点开展工作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 加强经费保障。

  将数据开放工作、平台所涉及购买服务和设备等相关费用纳入预算,保障工作相关经费。

  (三) 加强工作督办。

  本方案涉及的相关工作部门于5月、8月、12月的20日前,向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科信局)提交近期工作进展情况。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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