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s104002017000585 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工科信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2月24日
名  称: 南沙区工科信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
文  号: 主 题 词:


南沙区工科信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

来源:区工科信局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4日 09:51:13

      南沙区工科信局以“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为总要求,在信访事项中严格按照“法定途径优先”原则,把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分类梳理如下:

一、不服行政处分或人事处理决定的

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有关人事处理不服的,以及对本单位作出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不服的。

法定途径:向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申诉。

二、举报区工科信局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

反映区工科信局党员干部、工作人员涉嫌违反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许可、违反规定干扰相关招投标工作、买官卖官,任人唯亲,违规提拔干部、多占住房、超标配车,公款吃喝旅游,生活奢靡等违纪违法行为。

法定途径:向纪律监察机关举报。

三、举报企业违法行为的

举报企业涉嫌非法经营、偷税漏税、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法定途径:向市场监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机关举报。

、属于民事纠纷的

各类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民事纠纷。

法定途径:有仲裁协议的,按照仲裁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仲裁协议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范围的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合法权益的。

法定途径: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6 © 版权归188bet注册 所有

传真:86-20-8498664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ICP备案号:粤ICP备10041711号-3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