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s02002010000042 分类: 政务督查;电子政务;文秘工作 ; 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10年09月08日
名  称: 关于做好迎接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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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

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日期:2010年09月08日

 

关于做好迎接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

各项目单位: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中央检查组将于10月上旬来我市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检查。届时,将对2008年第四季度至今年6月底前下达投资计划的我市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进行实地抽查,检查被抽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投资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竣工及运营效果、资金筹集及管理使用情况、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以及对中央检查组春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为做好我市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的迎检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做好自查工作。各项目单位要按照《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自查表》(见附件)所列内容,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设管理、竣工及运营效果、资金筹集及管理使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等方面情况,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规范管理的意见》(穗发改稽察〔20102号)的要求,逐项进行严格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尽快进行自我整改,并须在1010日前整改完毕。无法按期完成自我整改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扩需促增办和市发展改革委稽察办报告。已基本完工的项目,要尽快申报竣工验收

二、认真准备迎检材料。各项目单位要全力做好迎接中央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自查表》所列内容,准备好项目审批、竣工验收、财务账簿、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等相关项目建设迎检资料。同时,认真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并制作多媒体汇报文件用于现场演示。中央检查组春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要准备好相关的整改说明材料备查。

三、积极配合中央检查。各项目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迎检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被抽查的项目单位,要全力协助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安排好检查,按要求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中央检查组在项目实地检查时,要指定熟悉项目建设情况的领导进行汇报,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积极配合中央检查组检查。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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