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发展改革局、区发展改革局:
经研究,对发展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如下:
一、将原区发展改革局(挂区统计局、区粮食局牌子)、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发展改革局承担的统计工作职责划入区统计局(挂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统计局牌子)。
区发展改革局不再加挂区统计局牌子。
二、划转4名行政编制至区统计局(挂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统计局牌子),其中:总统计师1名、统计处3名。同时,撤销统计处,核销总统计师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三、将原区发展改革局(挂区统计局、区粮食局牌子)管理的区统计调查队(挂区服务业统计调查队、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牌子)成建制划归区统计局管理。
调整后,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发展改革局、区发展改革局(挂区粮食局牌子)机关行政编制1 8名。其中:局长 1名、副局长3名,总经济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附件:穗南开编〔2017〕2号关于调整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