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穗编字〔2015〕101号)、《关于印发〈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穗编字〔2015〕203号),设立中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中共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工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党工委办公室),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管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为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协调工作,参与制定全区的发展战略与规划。
二、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的文电处理,草拟、审核、印发以党工委、管委会及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三、负责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工作,承担综合治理、信访、编志、议案提案办理、外事、对外联络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全区新闻报道工作。
四、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组织安排,指导、协调、督导全区性会议的会务工作;检查、督促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协调处理。
五、负责起草全区综合性文稿,负责或组织有关部门起草、修改有关重要文件材料。
六、负责或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政策研究、决策调研、综合信息,参与重大决策的辅助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咨询意见。
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性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相关课题专题研究。
八、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