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文化体育工作部署要求,研究拟定全镇文化体育工作发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镇文体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专业规划。
3、负责全镇、村(居)、企事业单位三级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管理和检查,组织、协调、举办全镇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
4、综合管理全镇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协调全镇群众性文化、体育事业及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5、管理全镇文学、艺术、体育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管理全镇文化队伍,培养、挖掘艺术人才,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人才兴文战略。
6、管理全镇文化市场。制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文化娱乐、演出、上网服务场所、音像制品、电影、美术品及其他营业性文化活动的管理,协助区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对全镇文化市场的稽查工作。
7、指导全镇文物管理事业。协调全镇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及宣传等工作,协助上级文物管理部门管理辖区内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8、管理镇图书馆事业,调查研究全镇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镇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建设。
9、负责全镇电影放映工作,推动电影放映事业的发展。
10、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大力弘扬传承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发掘、培育地方特色文化,丰富全镇文化内涵。
11、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
12、管理全镇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3、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