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部分南沙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9-15】
(2021年9月15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8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8次会议决定选举13名南沙区第四届人大代表。选举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万顷沙镇第一选区1名、第二选区1名,黄阁镇第十七选区2名、第十九选区1名,横沥镇第二选区1名、第十一选区1名,东涌镇第十一选区1名,榄核镇第十选区1名,南沙街第二十五选区1名,珠江街第四选区1名、第十一选区1名,龙穴街第三选区1名。
选举日为2021年10月9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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