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8-02-08】

(2018年2月8日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广州市南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院)院长吴翔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院)2017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加强区人民法院和自贸区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打造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引领区和示范区,推动南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