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08-04-08】

南沙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3月31日下午在南沙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曾昭甜主任主持,副主任田诒承、赫义芳、吴小慧及10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中兴和麦带根、李锦祥、袁仲荣、赖宁昌等4名委员请假。列席会议有:区政府毕婉玲副区长、区人民法院杨建成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匡乃安检察长、各镇(区)、街人大代表联组负责同志和5名区人大代表。

会议共进行了以下二项议程:

 一、人事任免

会议根据区人民检察院匡乃安检察长所作的人事任免提请报告,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以电子按键表决的形式通过,决定:

任命梁立思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何正华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卫延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军同志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姜龙省同志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曾昭甜主任在会上向梁立思、何正华、黄卫延、王军等四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提出了任职要求。

二、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工作计划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郭湘瑛同志简要说明了该计划(草案)。个别委员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委员意见进行修改,并以电子按键表决的形式,原则通过了该工作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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