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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本部门职责

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

(二) 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情况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内设科室15个。截至2015年底,本院财政实际供养人数为105人。其中:在职人员102人;退休人员3人。

(三)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服务大局,保障南沙新区和自贸区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我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19条意见,积极筹建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检察院,统筹履行金融检察、知识产权检察,探索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责,依法打击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重视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岗、万顷沙检察室建设,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工作。

二是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办损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技术侦查、电子取证等手段,提高发现线索能力,打造反贪反渎精品案件。积极适应南沙新区、南沙自贸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强化公职人员廉政警示教育,积极构建源头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做好检察环节创建平安工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加大对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犯罪的打击力度。探索向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官制度,更好引导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探索刑事执行检察与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动态实时监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

四是深化检察改革创新,提高司法公信力。稳步推进第二批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措施。加大科技强检力度,实施 “互联网+检察”行动计划,探索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在执法办案和检察管理中的运用,全方位打造新时期智慧检察院。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加大检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通过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聘用检察官助理等方式充实检察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水平,打造于自贸区发展相应的检察队伍。加强队伍执法能力,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固本。推进我院新检察业务综合用房建设,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二、部门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本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58.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拨款支出4358.00万元。

2016年预算拨款支出说明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008.00万元,占总支出的69.0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0.3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76.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1.70万元;项目支出1350.00万元,占总支出的30.98%,主要支出项目有:1、检察办案费300.00万元。用于各类案件侦办支出。2、一般检察管理事务项目经费750.00万元。用于支付临时办公场所、派驻街镇检察室、办案工作区等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物业维修费及综合物业管理费等。3、信息化运维项目经费100.00万元。用于支付信息化办公设备及系统更新维护费用。4、检察装备和办公设备更新维护费200万元。用于购置检察装备、办公设备设施等支出。

2016年预算拨款支出说明按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检察)3008.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保养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7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临时办公场所、派驻街镇检察室、办案工作区、南沙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新检察业务综合用房水电费、物业维修费;以及上述工作区域综合物业管理费等。

3.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600.0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装备、办公设备设施购置;信息化系统及设备更新购置费;各类案件侦办、检察业务工作宣传研讨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97.80万元,比去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59.82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0万元,比去年减少59.50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使用;依照有关公车改革要求,减少公务用车保有量。3、公务接待费支出2.80万元,比去年减少0.32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中包含后勤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

 

附件:

1、收入预算总表

2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3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4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5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