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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协、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从严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全年办理案件2249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586件,审查起诉案件883件,检察监督案件780件,主要办案质效指标保持全市前列,多项工作形成“南沙经验”向全市全省推广,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广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一、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检察职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22人,起诉2532人,办理放飞股权众筹平台、云联惠商城网络传销等一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持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严惩链条式、产业化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批捕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的假冒卡西欧注册商标犯罪等一批案件。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办理崔某某等14人污染环境案件。主动预警自贸区法律风险,首次发布《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检察白皮书》。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坚决打击侵害民营企业产权犯罪,批捕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盗窃等侵犯企业财产犯罪案件111180人,起诉119182人。坚持宽严相济,对犯罪情节轻微的9名企业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中心职能,协助民营企业防控刑事风险,为民营企业提供定制式法律服务。

加强检察专业平台建设。打造粤港澳检察智库平台,聘请港澳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港澳籍法学教授担任专家智库成员,与澳门特区检察院交流工作经验。打造自贸区对接合作平台,与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珠海横琴新区检察院签订《广东自贸区检察协作备忘录》,与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建立对接合作机制。打造检察理论研究平台,召开服务保障自贸区、大湾区建设检察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我院承担的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课题研究项目《利用南沙自贸区政策实施犯罪的主要特点及防控对策》顺利通过结项验收。

二、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逮捕案件586889人,批准逮捕43363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831137人,决定提起公诉785968人。严厉打击重点领域刑事犯罪,起诉胡某涉比特币投资纠纷非法拘禁案、涉案金额1300多万的黄某某等人电信网络诈骗案。加强与区监察委的工作衔接,审查起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10人,其中办理涉案金额1000万的广州某国企派驻澳门子公司员工胡某贪污案。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3件,批捕43139人,起诉28101人,批捕彭某生等3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检察长直接办理并出庭公诉涉黑犯罪案件。依法保障人权,对51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启动讯问合法性审查程序。坚持惩防并举,深入开展防范“套路贷”等扫黑除恶法治宣讲12场。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率先在全市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受理控告申诉案件192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对王某胜不服生效刑事判决申诉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获法院采纳。大力参与精准扶贫,依法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4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工作,法治课件《藏在动画片里的法律知识》,获评广州市检察机关十佳法治宣讲课件,教育挽救未成年人梁某的社会帮教案例,获评广州市未成年人检察权益保障十大案例。

三、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3640人。强化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54件,监督撤案37件,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58件,纠正漏捕54人,纠正漏诉44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4件刑事案件提出抗诉,获法院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4件。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强化羁押期限核查,发现并监督纠正超期羁押违法案件22人。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审查32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并获采纳24件。强化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对209名社区矫正罪犯开展重大事项专项检察。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对总金额412万元的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核查。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抗诉与息诉释法并重,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22件,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获市检察院支持5件,法院改判1件,促成当事人和解4件。打造民事执行监督新增长极,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8件,对仲裁裁决、公证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启动非诉案件执行监督程序11件。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审查公益诉讼线索88件,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3件。注重诉前程序适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9份,督促整治非法占用农用地19.88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被非法占用河道13.2公里。支持起诉的南沙区某镇属企业低价转让国有土地案件,获广州中院判决撤销合同,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协同市检察院办理的李伟来污染海洋生态环境案件,获评广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增强检察发展内生动力

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率先在全市开展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促进内设机构的优化整合。率先在全省开展“捕诉一体”改革,原则上一个案件由一名检察官负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和诉讼监督,相关经验获《检察日报》推广。加强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成立命名检察官办公室,负责办理特定类型案件,获市检察院欧名宇检察长批示肯定。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承担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实证研究课题通过结项验收,创新集中告知权利、集中签署具结书、集中提审和出庭机制,推动该程序适用率达到82%,精确性量刑建议率达到85%,形成“理论先导、制度缜密、操作简易、场所齐备”的认罪认罚从宽南沙模式,应邀在全省公诉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探索港澳法律规则的适用,创新认罪认罚社会服务令制度,引导犯罪情节轻微、确有悔罪表现的相对不起诉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广州日报》等媒体报道了我院相关经验。构建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对531件案件建议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对60件案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对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实行48小时全流转办结,实现效率与公平并重的良好效果。

大力开展智慧检务建设。适应智能辅助办案新趋势,创新运用区块链和无人机技术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首创出庭一体化系统,智能量刑辅助系统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创新案例。适应诉讼便利化新趋势,上线智能机器人、运行“小南微检”小程序,提供网上一站式办事服务。适应全方位智慧管理趋势,运行人脸识别安保系统,智能档案库房管理系统。20187月,我院代表广东省检察机关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充分展示我院智慧检务创新成果。广东卫视专门播出电视专题片《南沙智慧检务:链接科技力量,遇见智慧未来》。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公正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及智慧公诉等专项工作,定期走访各联组代表征求意见,并按照相关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自觉接受监督制约,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落实人民监督员对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评议制度。积极举办“维护社会公益,共建绿色平安南沙”检察开放日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展示公益诉讼检察成果。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更新官方网站内容,发布检察职能、机构设置、人员信息和办事指南等。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14条、法律文书1645份、重要案件信息396件,办理网上预约事项297件。积极开展新媒体宣传,推送微信稿件241篇,25篇微信作品获正义网等主流媒体转载,自行拍摄的公益诉讼微电影《湖之变》,获评第三届全国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银奖。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深化办案流程监控,实施办案期限智能预警和法律文书智能纠错。强化质量监督,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抽查112件案件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完善检察官业绩考核,建立办案质量、数量、调研、职业操守等业绩考核指标,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实。

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获评南沙区星级党支部荣誉称号。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挂牌成立“三新讲习所”,微党课《警惕新时代下脱离群众危险》,获评南沙区“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再创业”微型党课竞赛一等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会,提升网络舆论引导和应对能力。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全面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工作,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引导党员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接受市检察院的政治巡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规范内部管理。严格会议、考勤和保密等工作纪律,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管理,坚决防止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实施高素质人才互派计划,选派干警到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学习锻炼。加强业务研修工作,检察实务课程《指导案例中裁判规则的发现和应用》入选第四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加强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先后11个集体和48名个人获得市级、区级以上荣誉,涌现出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师、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广州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等先进个人。

2018年,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有力监督的结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的成效还不够突出,与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比较薄弱。三是新形势下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要求仍然不适应。四是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还不够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南沙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检察改革,从严抓好队伍建设,为南沙高标准建设“三区一中心”,加快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优质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主动作为,大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穿检察工作始终,重点打击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产权保护,正确区分经济犯罪与民事纠纷的界限,对涉民营企业案件慎捕慎诉。

二是充分履职,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铲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加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是精准监督,不断增强检察监督权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完善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和刚性。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环境建设,探索涉外民商事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完善诉前建议、调查核实、公益损害赔偿等机制。

四是奋发有为,争创司法体制改革新优势。以实施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和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完善智慧检务建设,推动检察工作与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诉讼便利化水平。

五是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促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发展。自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做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竞赛,激发创新发展强劲动力。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和不懈追求。新的一年,我院将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努力开创新时代南沙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南沙高标准建设“三区一中心”,加快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1.区检察院2018年办案数据表(P2

业务类别

2017

2018

同比增减(%

 

件数

人数

件数

人数

件数

人数

办理审查逮捕案件

596

885

586

889

-1.68

0.45

办理审查起诉案件

950

1243

883

1137

-7.05

-8.53

办理控告申诉监督案件

90

192

113.33

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

173

286

65.31

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

96

105

9.375

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82

122

48.78

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20

75

275

合计

2007

2128

2249

2026

12.06

-4.79

2.云联惠商城网络传销案件(P2):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云联商城”网络平台,以消费全返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和商家成为会员,以发展下线方式实施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云联惠商城南沙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某某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发展下线团队1581人,涉案金额达到1400多万元。2018613,我院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莫某某决定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起诉。

3.涉比特币投资纠纷非法拘禁案(P3):胡某洪、锡某成因为在云南投资的TCC比特币平台的投资失败,于20171114,伙同邱某顺、胡某松驾驶小车到深圳向平台负责人台湾人陈某仲索赔。201711l620时许,胡某洪等人强行挟持陈某仲上车,并向陈某仲索赔62万元。后陈某仲在车上联系朋友转账了42万元给嫌疑人。当车行驶到黄阁镇时被黄阁派出所查获。

4.重大刑事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P4)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对侦查机关讯问工作的合法性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情形,并依法进行处理。

5.12309检察服务中心(P4):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电话服务热线、12309手机APP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包括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等3大模块和13项功能业务。

6.社区矫正罪犯重大事项专项检察(P5)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签订《关于开展社区矫正罪犯重大事项专项检察的意见》,区检察院对社区矫正罪犯是否再犯罪、脱管漏管、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重大情形进行定期核查,区司法局及时通报相关重大信息,确保刑罚的公正执行。

7.李伟来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P5)2016830凌晨3时许,被告李伟来驾驶贵港贵龙8090船向珠江口洪奇沥水道倾倒100立方建筑余泥。经鉴定,倾倒的建筑余泥含铜、锌、汞、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破坏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经济损失约25.2万元。2017424,区检察院提请市检察院对李伟来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17727广州海事法院判决李伟来赔偿环境污染损失229918元,用于修复被损坏的生态环境。

8.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全流转(P6)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危险驾驶案件,公检法司密切配合,通过建立集约化办案区简化诉讼程序、简化法律文书、加强信息通报,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部诉讼期限不超过48小时。

9.出庭一体化系统(P6)该系统适应庭审实质化的要求,通过对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的语义分析,按照公诉人出庭方案的需要,自动生成重大案件人物关系图、证据关系图,并自动调取相关电子卷宗,帮助公诉人直观全面进行出示证据。

10.智慧量刑系统(P6)该系统收集历年来法院大量生效刑事判决,通过对量刑情节的大数据分析,自动输出匹配量刑情节的刑期统计数据,直观生成刑期众数,为检察官提出精准型量刑建议提供决策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