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日期:2016-12-20 15:19:00【浏览字号:大中小】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对建设工程类、经营管理类、项目验收类服务窗口进行整合,实现行政审批(服务)受理、审批、监管分离的“综合窗口”模式。“综合窗口”整合原国土规划,发改,建设,教育,水务环保等18个部门窗口,每个综合窗口代替原来24个专业窗口,每个窗口均可受理470项业务。另外,全区9个镇、街分中心均已全面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承接业务下放,实现群众就近办理。
综合窗口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一是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实施综合窗口后,消除了传统服务窗口职能单一、种类繁多、忙闲不均、季节性办事拥挤等弊端,群众只需到一窗口交件,信息由中心内部流转,实现了原来多个窗口的事现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理,关联事项一次性办理,整体效率显著提升。二是事项标准化,解决部门自由裁量权问题。全面梳理了涉及企业服务事项的办事材料,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标准化办事材料在审批系统中明确固定以减少自由裁量空间,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实操过程对行政审批标准化应用中存在的细节问题再次把关,促进我区政务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三是加强监察,避免权力寻租现象 。“综合窗口”模式再造了业务办理流程,有效打破了审批人员从受理、审批到出件权利一体化问题,使政务服务更加阳光透明。
综合业务(发件)为50-51号窗口,综合业务(收件、受理)为52-61号窗口,综合业务(咨询)为62号窗口。综合业务包括以下部门:城管局、文广新局、发改局、国土规划局、建设和交通局(交管总站、质监站)、环保水务局、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农林局、卫生和计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气象局、工科信局、投资贸易促进局、安监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