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广泛收社会各界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和《广州市行政规范文件性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南沙区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上网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社会公众可出建议和意见并说明理由,请通过以下途径交: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4楼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村镇规划管理处)收,邮政编码:511455;
(2)网上反馈意见:请登录查询网址,直接发表意见;
(3)反馈意见邮箱:nsqgxb@163.com。所有反馈意见的邮件名请注明“广州市南沙区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4)传真:020-84986212
有效反馈意见期: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9月4日(10个自然日) 注意:公示结束后5天内均可提出意见。信函 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网上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