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日期:2019-06-12 16:39:00【浏览字号:大中小】
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和《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区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部署要求,结合总部政策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发改局会各部门对《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穗南开发改〔2017〕5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总部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社会公众可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说明理由,请于2019年6月2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交:
1.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sqfgj@126.com;
2.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发改局,邮政编码:511455;
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