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商务局发布日期:2019-05-08 09:00:00【浏览字号:大中小】
根据《南沙区司法局关于做好我区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穗南司〔2019〕1号)的要求,我局对《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重新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具体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5月8日至5月17日(共10个自然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1.电子邮件:568085028@qq.com
2.联系电话:020-39910553
3.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府E栋4楼,商务局,邮政编码:510000
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有效,请提供意见的市民留下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