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镇党政等机构(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共设7个办公室:
1、党委办公室(挂镇人大办公室牌子)、政府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
2、组织宣传办公室(挂爱卫办、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牌子);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农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与经济发展办公室合署办公);
4、社会事务办公室(同时挂民政办公室牌子);
5、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
6、计划生育办公室;
7、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设监察室(与纪委机关合署办公,不占机构限额)。
设镇人民武装部(不占机构限额),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设镇财所(不占机构限额)。
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残联组织按各自章程设立,并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