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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 职能介绍




  •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行政中心D栋2楼

    联系电话:39910301


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定南沙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通知》(穗编办〔2015D 493号),广州市南沙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机关行政办)与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开发区机关行政办)合署办公,为行政类事业单位,正处级,由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人民政府管理,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机关行政事务。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和区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三)负责区机关办公用房的统筹安排;负责区机关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等基建项目的计划、建设、维护和管理。

  (四)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的调配、管理和维修。

  (五)负责区机关办公场所安全保卫、消防及办公秩序的管理。

  (六)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协助做好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任务,开发区机关行政办、区机关行政办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机构编制、人事、党务等日常工作;承担督办、议案提案办理、信访、新闻宣传、编志、政务信息、188bet老虎机 、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区机关办公用房的统筹安排;负责区机关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等基建项目的计划、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区机关办公场所节能管理;负责区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和区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车管和保卫科(区政府小汽车定编办公室)

  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小汽车定编审核工作;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建立健全定编小汽车的管理档案;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大型政务活动用车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公务用车制度、机动车及其驾驶员管理制度、停车场管理制度;负责统筹协调机关通勤车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区公务用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统筹区机关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区机关办公场所消防工作;负责区机关办公场所办公秩序,组织实施区机关大院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维护交通秩序;负责南沙行政中心大型政务活动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三)公务接待科(区委、区政府接待办公室)。

  负责拟订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上级领导来南沙开展公务活动的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各省、市、区(县)党政代表团、考察团到南沙开展公务活动的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来区考察的中外大型企业高层及应邀来访的港澳台人士、华侨、外宾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组团外出学习考察及其他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接待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负责南沙经济社会发展展示馆的管理工作;组织做好膳食保障和相关食品安全工作。

  三、人员编制

  开发区机关行政办、区机关行政办配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四、其他事项

  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调整的,按规定时限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附则

  本规定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广州市南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广州市南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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