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卫计局发布日期:2017-10-13 15:49:00【浏览字号:大中小】
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省局先后印发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局食产〔2017〕64号)及关于《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申请工作指引(试行)》的补充要求等文件,为更好地落实南沙区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及考试机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下称“两类机构”)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及考试机构申请
南沙区内自愿承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或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工作,并符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的机构,均可提出申请。
具体要求及须提供的资料、申请表格,详见《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及考试机构申请工作指引(试行)》(附件1)。
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申请
南沙区内自愿承担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并符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的医疗卫生机构,均可提出申请。
具体要求及须提供的资料、申请表格,详见《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申请工作指引(试行)》(附件2)和《关于〈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申请工作指引(试行)〉的补充要求》(附件3)。
上述指引中申请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第(五)项,按《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项目操作规程表》(附件4)表格格式填写。
三、南沙区受理“两类机构”申请的部门及联系方式
南沙区内受理“两类机构”申请的部门及联系方式: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东侧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5楼506室,食品生产处,联系电话:39091233。所有申请材料须一式两份。
具体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东侧市场监管综合服务大楼(或搜索原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沙分局)
附件:1、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及考试机构申请工作指引(试行)
3、关于〈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申请工作指引(试行)〉的补充要求
5、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及问答
6、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及问答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