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教育局发布日期:2017-12-01 08:36:00【浏览字号:大中小】
各考生:
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认定合格的人员(详见附件)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6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三09:00-12:00,14:00-17:00。
二、领取地点: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三、领取程序:
1、本人领取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请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以应届毕业生条件申请的,请出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提供,则提供毕业成绩单。材料审查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3、本人签名确认并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注意事项:
请带齐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证书,逾期未领取者责任自负,我办不负责教师资格证保管事宜。
附件: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人员名单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34683336)
广州市南沙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