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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类证件

关于领取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区教育局发布日期:2018-11-12 17:45:00【浏览字号:

各考生:

  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认定合格的人员(详见附件)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16日。

  办公时间:

  周四09:00-12:00,14:00-17:00;

  周五09:00-12:00,14:00-15:00。

  二、领取地点: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综合窗口

  三、领取程序:

  1、现场领取:

  本人领取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请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现场领取时需签名确认并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后需妥善保管并放入个人档案。请带齐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证书,逾期未领取者责任自负。

  2、邮寄:

  申请人已于11月9日前在广州教师资格网(http://sz.gzedupg.com/admin/apply/f1.aspx)登录个人页面选择证件以邮递方式接收的,无需到现场领取,区教育局将于11月20日前以顺丰快递(到付)的形式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到个人登记的收件地址,请注意签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后需妥善保管并将其放入个人档案。

  四、注意事项:

  申请认定时因怀孕体检胸片未检的人员,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必须到南沙中心医院检查胸片合格后,带体检报告到现场领取证书。若因个人原因未能在本发证期间检查胸片,可在检查合格后携带胸片检查报告、身份证到南沙进港大道南沙传媒大厦10楼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处领取。

  

  附件: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人员名单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34683336)

  

  

  广州市南沙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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