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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工商局发布日期:2018-10-18 09:15:00【浏览字号:大中小】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未在登记住所从事经营活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按如下指引办理:
一、各区局登记的企业
请到属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各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详见广州红盾信息网(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 网上办事→网上公示服务→电话指南→广州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和各区市场监管局地址和年报、经营异常载入、移出联系电话)。
二、市局登记的企业
(一)仍在注册地址经营的,提交以下材料:
1.商事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消除经营异常状态)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内容需电脑打印,除法定代表人签名之外);
2.仍在注册地址经营的,需属地市场监管所上门核实后,出具《企业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以上3份材料需打印并盖章。
(二)不在原注册地址经营,已变更注册地址的,提交以下材料:
1.商事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消除经营异常状态)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内容需电脑打印,除法定代表人签名之外);
2.《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以上3份材料需打印并盖章。
《商事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消除经营异常状态)申请表》填写说明:
1.《商事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消除经营异常状态)申请表》下载流程如下:①广州红盾信息网→网上办事→网上公示服务→表格下载→企管业务表格中下载;②广州红盾信息网→网上办事→网上公示服务→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中下载。
2.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决定书文号可在广州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gzaic.gov.cn/)查询。查询流程如下:广州红盾信息网→网上办事→网上公示服务→经营异常名录→其它原因载入中查询。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状态)时间和原因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