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众服务 > 重点服务 > 南沙新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 > 常见问题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19-12-05【浏览字号:大中小】-
答: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以第三方独立专业评估机构根据房源推出时点的市场情况进行评估,按照低于销售时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原则,综合房屋的楼层、朝向、面积、景观等因素设定“一房一价”,并在销售前按程序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剩余房源再次销售时,需要根据销售时点的市场价格情况重新确定销售价格。
版权所有:188bet注册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